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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居住地的公安局办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
工作地、暂住地就近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即可办理。《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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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份证异地补办去哪里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到当地就可以办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费用。在此过程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应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及时审核签发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制作、核实和发放,申请人应当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证的,领取新证的,应当交回原证。异地受理和户籍所在地受理一样,群众只需缴纳证件费用,没有其他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费用为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费用为40元。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发证周期。《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身份证法》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申请居民身份证。
工作地、暂住地就近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都可以办理。身份证异地补办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居住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办理身份证的照片及挂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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