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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费主要包括房屋使用人(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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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地区广阔,经济发展水平与各地房价差异较大,房屋拆迁补偿没有全国统一标准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决定房屋征收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房屋征收而搬迁、临时配置的补偿(3)因房屋征收而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价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价方法进行评价。通常来讲,拆迁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这是基本原则。好了,关于这个问题就为大家解答到这里。了解更多信息,请搜索咨询张瑞建律师。
是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价格法》规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都适用,而《价格法》的具体执行者就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是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制定者、价格纠纷的调解者和价格行为合法性、价格水平合理性的认证者。房屋拆迁赔偿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工程实施的快慢,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性,因此,房屋拆迁赔偿的多或少应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国土部门和监察部门进行实地勘察被拆迁房屋所处区域、建筑现状、建造年代、建 筑结构、用途等分别进行统计,综合现行市场行情确定被拆房屋的基准价格,然后由拆迁方依据基准价格结合被拆房屋具体情况同房主进行协商赔偿价。 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均可委托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价格认证,并将此价格作为赔偿依据进行拆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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