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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2008...
单位消防设施不合格的,由消防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书中注明的罚款金额,被处罚单位到相关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如对消防处罚不服,可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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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其他行政处罚”,限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指使他人错误认定或者故意错误认定火灾事故的;(二)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的;(三)不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审核、验收等职责的;(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一般情形下,阻碍消防车通行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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