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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的...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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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行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员工平均工资的3倍以内,超过免除个人所得税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额较大,而且被解雇的人可能在一定期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以视为一次性获得数月的工资、工资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间内平均。具体的平均方法是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了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数以个人的工作年数为个人的月工资、工资收入,按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的工作年数超过12年的企业计算工作年数。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事故补偿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所列十一项所得范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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