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为进一步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便群众顺利返程出行,结合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成都市决定于2020年2月9日(正月十六,星期...
为进一步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便群众顺利返程出行,结合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成都市决定于2020年2月9日(正月十六,星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一些地方对车辆进行限行,但是在疫情期间,出行的车辆相对会少许多,是否限行没有明确的规定,要看当地是否取消疫情期间的车辆限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为进一步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便群众顺利返程出行,结合成都道路交通管理实际,交管部门决定于2020年2月10日起继续暂时取消机动车工作日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1、成都限行处罚是罚款100元,扣三分。 2、限行车辆: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3、限行时间及区域:工作日的07:30—20:00,绕城内所有道路; 4、“尾号限行”规则: (1)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数字分为五组,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2)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0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