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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禁止与多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这种行为是不违法的。 但是如果两家公司中有...
1.一般不能。 2.《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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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允许劳动者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不能对完成前一家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该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拒不改正,否则单位就可以辞退劳动者,并且可要求劳动者和新单位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和两家公司签合同不违法,但是需要两家公司都同意;如果有其中一家公司不同意有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在公司知道后可以因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法律允许劳动者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不能对完成前一家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该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拒不改正,否则单位就可以辞退劳动者,并且可要求劳动者和新单位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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