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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轻微的交通事故可以使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追尾事故,通常损害都比较严重,且大多都是异地车辆,不适宜按简易程序处理...
1、如果没有严重的财产和人员损伤,车辆可以移动的情况下应该先将车辆移至紧急停车带,开启警示灯,并在后方100米处设置醒目的提醒标志,不能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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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追尾事故的处理流程(一)明确责任,如果肯定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不负责任,就不用报案了。因为这将决定你明年续保时是否能得到安全返还。(2)报案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你的车和对方的车去你的保险公司。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保险登记表》和《保险通知书》。(3)定损带《车辆保险登记表》,找理赔部的定损人员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并给你一张定损单。注意:不要错过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4)修车1。将车辆和定损单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按照定损单修车,并给你一张提车证明。2、修车后,用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取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必须加盖修理厂公章)。(5)驾驶事故证明修车后,带对方车辆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到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将获得事故证明(加盖交通队公章),并取回您被扣留的证明。(六)提交单证明、修车发票、修车发票、施工单、材料单、材料单、材料单、材料单、事故证明、事故证明,并提交保险公司交保险公司理赔部。(7)领取身份证明、车辆保险登记表、车辆保险登记表、车辆保险登记表、车辆保险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证明。被扣留的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留车辆。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被扣留的物品。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应当在查获交通事故车辆和驾驶员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高速追尾事故怎么处理: 1、安全地停车,保护现场; 2、有受伤人员的,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3、无受伤人员的,也立即报警; 4、由警方认定追尾事故各方的责任; 5、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一)明确责任 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二)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三)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并给您一张《定损单》。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四)修车 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五)开事故证明 修完车后,带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盖交通队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六)递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七)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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