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只能通过法院办理办理诉讼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的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如果是集体户口,则携带本人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盖章。 1.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北京再婚登记双方自愿并亲自到场;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双方均无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则携带本人户 口卡原件、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盖章。 2.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时填)。 3.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1.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双方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记机关办理。 3.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 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北京市婚姻登记处收费项目和收费依据 一、收费项目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 二、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证每对9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5人已浏览
586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