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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那应该认定是合法的生育行为,无需罚款,更何况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后,已取消了准生证的申领,只...
违反国家和安徽省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当事人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 当事人拒绝缴纳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起诉当事人,申请强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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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国家和安徽省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当事人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当事人拒绝缴纳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起诉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条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四十五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的,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按照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一)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二)农民、无用工单位的城市居民在社会抚养费缴纳后三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 (三)产假期间停发奖金、福利,孕期检查、分娩、产褥期的医药费自理。第五十七条拒绝、妨碍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第四十三条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子女的,当事人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当事人拒绝缴纳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起诉当事人,同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第四十三条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
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该当事人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再比如2016年5月12日,湖南省卫计委专门发出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应用解释,明确了“《修改决定》生效以前发生的行为,依照行为发生当时的原《条例》或者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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