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承担...
枉法仲裁罪的认定标准: (1)行为人须是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 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其它人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枉法仲裁罪的认定标准: (1)行为人须是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 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其它人员不能构成本罪。 (2)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 (3)行为人具有枉法仲裁的行为。 枉法仲裁罪的一般行为表现是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且情节严重。 (4)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仲裁活动和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枉法仲裁罪与枉法裁判罪的比较 1、可以推测,仲裁人与公检法工作人员一样列刑法典是因为仲裁工作具有的准司法权属性,所以笔者在此对枉法仲裁罪与枉法裁判罪作一比较。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第 2、3款对枉法裁判罪规定如下:“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经文字对比,可以发现枉法仲裁罪草案与枉法裁判罪法条在罪行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规定如出一辙。但是,这种“平等待遇”恰恰反映了问题的严重性和仲裁法草案的根源所在。司法审判权是一种强制性的公权力,这种权利不以当事人选择为前提,有被滥用的巨大风险,需要严密的制度设计予以制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2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757人已浏览
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