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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有交通事故未处理不可以年审。 第四十八条车辆管理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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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年审是不行的,但是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异地转证,把驾驶证转到你需要的地方车管所,驾照异地转移手续 一、办事条件: 1、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当地; 2、或者机动车驾驶人在当地居住; 3、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比对、确认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真实、有效的; 4、机动车驾驶人不具有依法被吊销、撤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5、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未达到满分。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原机动车驾驶证; 4、数码照片; 5、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入地车辆管理所驾驶员考试科受理窗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手续。
需要先处理完毕违章和事故,才可以年审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第七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二)身体条件情况;(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驾驶证年审需要的资料及条件,当事人可以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第57条、58条、64条的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向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换证、补证业务时,应当同时按照第五十八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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