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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在合伙企业的处理方法: 1、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分割转让所得财产;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
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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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合伙企业出资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下: 1、其他合伙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 2、同意夫妻一方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在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范围内分割。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合伙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退还方式,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或者实物。
1、分割夫妻一方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规则。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1)夫妻双方协议将该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成为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价格协商一致后:①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对转让出资额的财产进行分割②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分割夫妻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规则。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夫妻双方协议将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的:(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取得合伙人地位,即让其入伙;(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的,但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予以分割;(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但同意该合伙人退货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则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4)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也不同意该合伙人退货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同意转让,该配偶取得合伙人地位。 3、分割夫妻一方在独资企业中投资的规则。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以下规则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1)仅一方主张经营的,对该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对方相应的补偿;(2)双方主张经营的,由竞价优胜方给对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都不愿意经营的,根据相关法律进行清算后,分割剩余财产。 (注:本文为110ask.com原创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问:离婚案件中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怎么分割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未就上述财产的分割作出具体规定。 在合伙企业中,无论是夫妻双方同时作为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还是以一方名义出资与他人组成合伙企业,只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组成合伙企业,在夫妻提起离婚诉讼时,夫妻间无通过约定财产制方式分割财产的’,对合伙企业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而形成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的出资,另一方不是企业合伙人的,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而形成财产的分割可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合伙企业中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夫妻之间互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中财产份额时,法院可作为夫妻双方分割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依据,该配偶可取得合伙人的地位,对转让财产份额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合伙企业中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夫妻之间互相转让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可分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如夫妻协商将合伙企业中一方名义下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另一方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他合伙人行使优先受让权后夫妻所得的全部或部分价款判决给夫妻中的另一方; (2)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夫妻间相互转让,又不愿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夫妻一方退伙或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退伙或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范围内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处理; (3)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夫妻间相互转让财产份额,也不愿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夫妻一方退伙或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应当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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