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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的法定程序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 2、如果夫妻双方诉讼...
如果找不到或者已经遗失、或被对方把控着不给,可以去之前登记的民政局复印结婚材料,由该婚姻登记处加盖公章,可以作为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是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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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下程序处理离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先向法院提交诉讼,同时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提交有关账户资料,提供担保,申请保全。建议聘请律师,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权益。
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4、申请的法院。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5、不动产的保全。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自己保护共有财产的这种做法,不代表着对方就一定已经开始转移共同财产了,有的时候转移共同财产的这种情况可能就是当事人假想出来的。所以,请律师或委托调查公司进行调查这都是可选的方法,但是有些人想的不让对方分割财产,这是不太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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