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借贷另一方不知道,且借贷不是用于共同家庭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一方的借贷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视情况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名义借款,原则上是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是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知道债务人与配偶之间有个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只是高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本金和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也还是要还的,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一方可以举证,债权人借款是知道夫妻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明确约定为一方的债务。
1、视情况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名义借款,原则上是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是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知道债务人与配偶之间有个人债务各自承担的夫妻财产约定。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高利贷,这个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夫妻间贷款的一方是否将贷的高利贷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那这个高利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则可以认定为贷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并非婚内借的高利贷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要根据高利贷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及经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