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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儿改随母姓,父亲拒绝抚养的抚养费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A支付小孩抚养费计人民币1万元给原告B。经审理查明...
1、可怜天下父母心; 2、法律上,父子因血缘产生的亲情关系是无法断绝的,法律上亦无此规定; 3、可以写一纸断绝父子关系声明,当然父子间的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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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缘上的亲子关系是法定的,任何排除或断绝关系的合同或承诺都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因此公证无效,起诉也不受理。父母对未成年儿童有抚养义务,儿童对老年父母有抚养义务,同时父子之间有法定继承权。这几乎就是亲子关系的全部了。如果孩子长大了,法律上父母就没有养育义务。如果父母有经济来源,不需要孩子的抚养,也可以立遗嘱,排除继承人。这也是断绝关系的表现。另外,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对债务不具有连带赔偿责任,不必为其偿还债务。只有死后继承遗产,才能继承债务。但继承权也是可以放弃的。
男方拒绝让女方探望孩子违法。《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1、如果房屋的所有权都是自己子女的,在自愿的情况下,子女的房屋可以赠与自己的父母;2、但如果房屋所有权属于子女和配偶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则子女的房屋必须要经过配偶的同意才能赠与自己的父母;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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