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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确定监护人的程序: 1、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植物人的近亲属或其它具有监护资格和能力的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法院指定监护人...
植物人的监护人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商确定。如果其他利害相关人对其监护人有异议的,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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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成年植物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及其它近亲属。由植物人的近亲属或其它具有监护资格和能力的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应当委托相关部门对被申请人进行医学鉴定,以确定被申请人确实无行为能力。并可以根据申请人的协商(或依法指定)指定监护人。
1、植物人的监护人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商确定。如果其他利害相关人对其监护人有异议的,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2、《民法典》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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