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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实施的新的的司法解释,关于诉讼费的内容做了很大的改变。原来诉讼案件,原告先预交诉讼费,虽然赢了,判决诉讼费由被告支付,但如果被告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据法院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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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打赢了,诉讼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属于完成胜诉的,诉讼费应当由对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的,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当事人进行共同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会申请。(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担保能在审理过程中双方的权利都能得到平衡。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保全,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讼保全,情况紧急,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原因: 第一、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 第二、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第三、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第四、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消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第五、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此外,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一次冻结的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超过了6个月,而人民法院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原冻结措施自动解除。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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