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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交费的收据、诊断书、出院小结,这些交参保的社保局报销...
没有这一规定,仍按规定比例报销,甚至还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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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住院回本地报的销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以下手续办理: 1、转诊转院审批表。 2、医疗证及病历复式处方。 3、处方及有效费用票据。 4、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在医院产生各种费用的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等,都要在出院前办理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这个是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手续如下: 1.参保人员带有效报销材料(身份证或户口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卡(合作医疗卡)及复印件、相关银行卡(存折)单及复印件、出院小结、票据、费用总清单。医院要提供证明该医院是否是当地的社保定点医疗单位。 2.报销材料交送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完成报销手续后,将报销款直接打入相关银行账户内。 3.在外地医疗机构住院的,住院报销起付费1000元,医保基金支付可报金额的60%,个人自负可报金额的40%(具体报销比例各地有所差异,并且每年都可能调整)。
你说的异地要看是省内还是省外,按照规定如果是在省内医院住院治疗可以报销,如果是在省外则要先自行垫付然后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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