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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是指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虚开发票行为。包括虚开或者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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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增值税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设计印制,仅限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和使用的重要会计凭证。纳税人有应税销售行为的,应当向购买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普通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管理系统的发行和管理,也就是说普通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个增值税防伪税管理系统发行增值税专用收据、增值税普通收据等,通称为一机多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督设计印刷,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使用,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证明书,也是记录销售人员纳税义务和购买人员收入税额的合法证明书,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决定性的合法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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