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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们的情况,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当然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就可以不用进...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选择,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即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另一种方式是法院诉讼离婚,即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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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起诉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法律文书是用公告方式送达的。这类案件结案时间会相对较长,一般来说,加上公告期至少需要六个月。 法院公告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决。但判决结果并不是一定要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还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还应当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一、诉讼外调解 诉讼外调解,其依据来源于本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种调解属于民间性质。“有关部门”在实践中一般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等。由这些部门进行调解,符合当事人的非讼心理和社会生活中的传统习惯,易于当事人认可和接受。也由于调解人一般对当事人的情况比较了解,便于做好思想开导工作,缓解夫妻间的矛盾,有助于妥善、及时地化解离婚争议。 对于离婚纠纷,诉讼外调解并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接受调解后随时退出调解。调解前不能“强拉硬拽”,调解中也不能“强加于人”。因此,经过调解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果:一种是双方的矛盾得到化解,重归于好,继续保持婚姻关系;第二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也达成一致意见,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再一种是调解不成,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则坚持相反意见,或者虽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财产问题达不成协议,而需诉诸法院解决。 二、诉讼离婚 (一)诉讼离婚的概念及特征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诉讼离婚制度有下述特征: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二)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选择,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即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另一种方式是法院诉讼离婚,即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面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若选择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下列情况可以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第一次会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可以重新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离婚。离婚不只是两个人身份的变更,还包括财产分配、债务分配、子女抚养等一系列的问题,建议联系我,给你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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