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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的认定:股东在合理期限内对瑕疵出资进行补正的,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
股东瑕疵出资一般可以认定其股东资格。但股东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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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有股东资格。(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的内容之一,任何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以行使其权利。但是,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东在转让股份后仍应对公司或债权人承担补充出资的责任。
股东瑕疵出资一般可以认定其股东资格。但股东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可以。出资瑕疵不会使得股东丧失股东权利,但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同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股权转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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