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政治审查工作在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下,由市和区、县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市和区、县公安机关负责抽调人员组成政治审查组,组...
各类中等以上学校应当将法制教育纳入德育大纲,并设置必要的课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义务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义务兵在职入伍的,退役后可以同原单位复工复职,原单位给予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的同类职工。义务兵退役后,也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予以优待:(一)报考国家公务员或者本市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待。(二)前为城镇无业人员需要安置就业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提供相应的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置。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安置退役义务兵的义务。(三)城镇义务兵退役后自谋职业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优惠。前款所列的优待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征兵工作人员在办理征兵工作时,应当严格执行征兵命令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新兵质量,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不改的,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予以辞退或者解除其;待业人员,由劳动部门收回待业证;个体工商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一)逃避、拒绝兵役登记或者体格检查的;(二)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三)被批准入伍后逃避、拒绝应征的;(四)转借、涂改兵役证以及违反证其他使用规定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一年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录用或者录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为他们办理工商营业或者其他专业技术证书,公安机关不得为他们办理出境手续;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并可以处以同地区当年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平均标准两倍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4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929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