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抚养权一方不让探视的,另一方不可以以此为由不给抚养费。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离婚后,...
不让探视不可以不给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民法典规定的义务,而探望子女是一项权利,但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和探望权利不是捆绑在一起的,不能因为对方不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不可以。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并且关于拒不执行探望子女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不支付抚养费就可以探视孩子。民法典规定,支付抚养费是一种义务,探望子女是一种权利。这些义务和权利不是捆绑在一起的,不支付抚养费就不能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协商或者提起诉讼。
不让探视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是不被允许的,即使不让探视也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另一方就不支付抚养费。就抚养费来说,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就探视权来说,法律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可见,这是两方面的问题,如果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这并不构成就取消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事由。《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4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