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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逃逸的,尽量记下逃逸车辆的车牌号、外观等车辆信息及驾驶人员特征,同时及时报警处理,保护好现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
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逮捕预案,配置警力,通过全国汽车逮捕控制系统进行逮捕。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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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肇事逃逸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具体情况如下:(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车辆管理处将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国家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二)刑事处罚:1。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殊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因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殊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车辆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车辆管理处将决定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入国家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车辆逃逸的,尽量记下逃逸车辆的车牌号、外观等车辆信息及驾驶人员特征,同时及时报警处理,保护好现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第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应该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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