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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
(一)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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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迁户口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离婚迁户口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离婚迁户口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离婚迁户口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离婚迁户口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离婚迁户口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离婚迁户口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离婚迁户口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婚前买的房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只要你能提供证据证明婚后是你独立承担按揭则按揭部分也是你个人财产,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据,则婚后发生的还款属于双方共有财产。 3、如果该房产是为你俩结婚所买,则属于共有财产,若配偶因此主张有关这套房产产生的任何权益,则本着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配偶方需提供证据以证明当时确实是因为双方的婚姻才买的房,如不能证明,则还是个人财产。 4、如曾就房屋按揭贷款双方达成过共同承担的协议,并能提供证明,则贷款双方承担。如不能,则贷款由你个人承担
一、房产增价部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增价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时增价房屋部分不予分割。二、婚内房屋赠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三、一方父母出资《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四、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五、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价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第三十九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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