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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
1、会通知的。 2、通常情况下,如果用户开通了短信提示功能,银行卡冻结银行会通知。 3、此外,如果是司法机关冻结个人银行账户会通知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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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被人起诉,同时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银行存款因此被冻结的,可以和原告和解或者向法院提供等额担保解除保全。仅仅被财产保全不会影响个人信用。如果是败诉了,判决生效不履行判决义务,被申请了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时候也会冻结银行卡,强制执行的案件都可以公开查询,影响信用贷款。
应该可以到其他银行办理银行卡,但是只要被法院查询到,就可以被冻结。。
法院对银行账户冻结一般情况下六个月会自动解冻,当然如果六个月到期,法院申请继续查封,可以延期。另一方面,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也要及时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否则如果有损失,是可以向法院要求一定的赔偿。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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