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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没有户口本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1、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
再婚但是户口本上没有离异不能办理。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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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来说,不可以: 1,没有离婚证,在当事人的户口本显示已婚或者离异的状态下,是不能办理再婚的; 2,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本上显示的是“未婚”,并且不在本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的,理论上来说,是行得通的,我国的婚姻登记系统,并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可以的,但是当事人的户籍证明,必要符合《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 1,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3,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集体户口,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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