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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上没有“自动放弃抚养权”一说。 2、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实践中,抚养是指父母对孩子照顾生活、学习的职责,更多的体现的是物质上的职责。 3、另外一抚养权相关的概念是“监护权”,监护权不仅仅是父母有,法律有规定的机关或者其他人员也有。 4、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因为,只要是父母,对孩子就有抚养的义务,孩子的成长当然需要物质的支撑,因此,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只是,在实践当中,抚养权的体现方式不一样,比如在离婚案件中,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不仅要支付金钱,同时还要付出管教孩子的劳动;不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支付抚养费的,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但是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法律规定:非孩子亲属在孩子自愿的情况下不能将抚养权(监护人职责)给予他人? 有关的法律: 抚养权的性质及产生基础 对于抚养权问题,自动放弃子女抚养权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
甲方:(男方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电话:住所: 乙方:(女方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电话:住所: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协议离婚,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扶养人(基本信息),原由女方抚养。双方协商同意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儿子随男方生活,其抚养权归男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抚养费:从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由男方每月付给女方____元作为孩子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 三、探视权 1、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的约定。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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