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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当到临夏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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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当到临夏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离婚证一般是在民政局领取的。 2、领取离婚证必须到离婚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本(户藉证明)、、协议书(、、债权债务达成一致)、二张2寸近期免冠照受理:到一方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在声明书和协议书上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发给双方书、,正式宣告解除夫妻关系如果没有结婚证,先在本人所在的村委会或单位开一封证明信:两个人的基本情况、何时、何地、办理了手续。先补结婚证,紧接着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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