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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仍需要在经营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只是手续较为简单,无需实收资本...
分公司合资公司的区别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合资公司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一般由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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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指有一个投资主体并且是个人出资,按照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开办的企业。合资企业: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按照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开办的企业。 2、经营方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人投资独立经营。合资企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合作经营。 3、利润分配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者个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资企业投资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经营,按出资比例,分享成果,共担风险。 4、投资人人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数仅为一人,合伙企业为二人以上。 5、责任承担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表现为: 其一,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仅仅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其二,称谓不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必须冠以某某分公司以提醒当事人;而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其三,意志关系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而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其四,财产关系不同。分公司不存在独立的法律财产;而子公司的财产则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其五,财产责任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主体,其经营后果应当归属本公司,由此而产生的财产责任亦由本公司承担。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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