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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商标转让公证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当事人如果出于自身需要,可以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商标转让合同。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
,金典商标为您解答:一般商标局都是会要求商标转让公证的,如果没有可能会被要求补正。其实商标转让手续过程也不是很麻烦,只要证件拿齐了,一般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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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局对商标的转让审查比较严格,如果出现转让人的签名或印章与申请时的不符,国家局就会要求受让方进行补正,其补正的内容也是要求转让人做转让的公证声明,这样就会浪费一些不必要的时间;如果在商标转让的时候已经进行转让公证,就不会出现因为转让人的签名或印章与申请时的不符而要求公证的补正,商标局对这样的转让就会很快核准!此外,对商标转让合同办理一下公正,对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有好处,既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也省去了转让的商标在以后使用过程中的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对商标转让公证没有强制性规定,但当事人出于自身需要,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商标转让合同。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看情况。 (一)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的话,可以不做公证,可以直接递交申请。如果商标局对双方提供资料有怀疑的话,双方需要做公证,补充递交。 (二)如果转让方是个人,受让方是公司,也可以先不做公证,如果商标局要求做的话在补充做。 (三)如果受让方是个人,那么必须要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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