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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办理...
1、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深圳失业金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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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每月10日、11日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或者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社办理失业状态确认手续,每月22日持失业保险登记卡领取失业保险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三、依法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需要,愿意接受职业培训的职业介绍。
失业人员在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向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机构填写《失业保险申请表》,并出示以下证明材料:(1)身份证明;(2)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3)失业登记和求职证明;(4)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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