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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肯定是违规的行为,如果等发生工伤以后,鉴定出来级别以后,公司再为其缴纳社保的话,相当与在骗保,是一种欺诈行为;二,发生工伤以后,鉴定为工...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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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有一种情况是例外: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导致伤亡的,酗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2)责任承担 a.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b.如果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基金承担。但由于工伤赔付的项目和比例比较复杂,因此,在公司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时候,其实公司也是承担一部分损失的,如治疗期间工资照发等。而且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
如有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工厂没有给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员工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都由公司支付。
单位未交社保,发生工伤的由工伤基金先行支付,后工伤基金向用人单位追偿。根据《根据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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