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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或者网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非法经营罪”处理,只要个人销售盗版光碟的金额达5万元,或查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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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视频、软件、录像带50至100张(盒)以上,淫秽视频、录音带100至200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100至200张(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500至1000张。;(二)出售淫秽视频、软件、录像带100-200张(盒)以上,淫秽视频、录音带200-400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200-400张(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1000-2000张以上;(三)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200至500人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10至20人以上;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 (二)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 (三)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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