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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月后商标进入初审公告期,初审后有3个月的异议期,异议期间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商标就可顺利注册,后续商标局会发放商标注册证,此时商...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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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其起算点,因是否经历异议程序,分两种情况: ①根据《商标法》第39条,原则: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②根据《商标法》第36条第2款,例外:经历异议程序后核准注册的,10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为10年。商标使用寿命包括商标有效期、商标续展期和这些期限。商标使用年限: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八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可以延长六个月。延长期满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商标注册使用年限为10年,10年之后可以续展,每次续展的时间为十年。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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