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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毒没证据,但属于管辖范围,并可能存在需要追责的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立案。立案后可以由上述机关调查、收集相关的证...
下毒没证据,但属于管辖范围,并可能存在需要追责的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立案。立案后可以由上述机关调查、收集相关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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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 第一、有犯罪事实存在; 第二、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指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的行为。毒品是指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其次,对于贩卖毒品的行为,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予立案追诉。但是如果贩卖毒品案,没有相关证据以及线索,达不到立案标准的,一般是不允许立案的。
刑事案件没有证据不能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要看具体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应接受通报、控告、通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情况下,必须转移主管机关进行处理,通知通报人、控告人、通报人的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情况下,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然后转移主管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必须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案件的条件是,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的管辖。这里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受案后审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该犯罪事实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通报、控告、通报、自首的资料,应当在管辖范围内迅速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立案的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不立案,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如果被告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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