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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1、在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明确区分借条和欠条。 3、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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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其次,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还有,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还有一个是诉讼时效的问题,2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两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你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因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你可以用两种方式写借条。一种就是,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之前,要求借款人重新打借条,如果借款人不肯就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另外一种方式是:根本不写还款日,因为,2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是由还款日开始计算的,如果没有写还款日,就是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开始起算。由于没有还款日的借条中,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还款,因此,债务人要证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时间也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借款人证明)。而无明确还款日的保护时效是20年,如果自借款之日20年内你还不主张债权,你完全丧失债权。
借钱时一定要打借条,如果不打借条,一旦发生纠纷将很难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借条中的借款利息,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的利息被认定为无效。
借条的注意事项如下:1。在民间借贷中,借据是主张债权的重要凭证。因此,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向对方支付贷款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并保留转账凭证。2、明确区分借条和借条。不要贪图简单方便,让借款人出具借据。借据只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有很多种,如拖欠劳务费、货款、赔偿金、租金等。,可以以借据的形式出现。因此,借据本身不能直接对应贷款关系,这将增加诉讼风险。三、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例如:陈某借刘某十万元。这种语言不能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该用借而不是借,没有明确的方向性。4、借款人应谨慎写借条,特别是在没有收到贷款或借款事实的情况下,轻松写借条,可能承担未收到贷款但需要偿还贷款的风险。5、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剪过的纸。借条的完整性很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完整为抗辩,因为法院不知道撕掉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在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掉空白无用的废纸,你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你将承担败诉的结果。六、还款时,要及时让对方出具收据,并保存好还款凭证,当贷款全部还清时,要及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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