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股东一经出资,成为股东,就不可以退股。只能通过转让,比如转让其他股东。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解散公司就可以经过清算程序,然后分得剩余财产。
企业股东退股流程是: 1、出现法定的三种退股情形,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股东可以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 3、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第一、股东大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需要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多数通过; 第二、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第三、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流程需要经过外经贸局、工商局审批,还要换税务登记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4人已浏览
645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5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