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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
是的。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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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是的。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机关查明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后,法院应当先审理刑事犯罪,然后审理涉及的民事责任,或者法院应当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在此之前,不应单独审理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涉及经济犯罪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时,发现与本案有关,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和材料,应当将犯罪嫌疑线索和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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