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青岛车辆事故纠纷案件立案标准

2025-02-27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青岛车辆事故纠纷案件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以下法律要件:1. 管辖权要件:案件应由事故发生地(青岛辖区)或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2. 诉讼主体要件:原告须为事故直接受害人、财产损失主体或法定代理人;被告须为肇事车辆驾驶人、车主或保险公司责任主体(依据《民法典》第1184条侵权责任主体规定)。3. 诉讼请求明确性:起诉须载明具体赔偿请求(如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并提供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事实(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诉状内容要求)。4. 证据初步提交: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出具)、医疗费用凭证、车辆鉴定报告等核心证据(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事故调查要求)。5. 时效合规性:诉讼须在损害发生之日起3年内提起(人身损害等情形适用《民法典》第188条诉讼时效规定)。 另需注意:青岛地区若涉及地方性交通事故处理细则(如《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可补充适用但不得抵触国家法律。法院立案审查时,如上述要件不全,将要求补正或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4条(侵权责任主体)、第188条(三年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事故调查及责任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地域管辖)、第122条(起诉要件);《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16条(地方性事故处理细则)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