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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并不一定是坏的,这是一个中性名词。必如公司在需要现金时,可向银行用股票质押贷款,用贷来的款完成项目,这本身可能是有利的。股东...
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承认公司章程规定的认购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中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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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发行股票进行限制。通过资金购买的股份,一般都要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才能成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享有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对显名股东来说,要稀释股权有两种情况:增资扩股;转让股权。前者,要通过股东会决议才能形成,小股东的权利较弱,如果大股东决定增资扩股,引进新股东,小股东往往无能为力。
可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引起投资者的关心关注。该办法一方面规范、引导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另一方面也体现出鼓励上市公司员工积极持有本公司股票。国内上市公司员工持股的情况较为普遍。截至2012年9月30日,沪深两市共有1841家A股上市公司存在员工持股的情况,占全部2467家A股上市公司的74.63%。员工持股总股数982.3亿股,占有员工持股A股上市公司总股本6.33%,占所有A股上市公司总股本3.13%。
法人股东转让自己在公司中的股份一般通过如下途径实现: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能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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