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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别人私密照片,如果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
这种想法绝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属于侵犯了你女儿的居住权,因为你女婿的儿子是判决给了他前妻抚养,他本人不是实际的抚养人,你女儿结婚时的条件也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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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别人私密照片,如果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 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单纯发放一张照片,不透露姓名、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一般不认为侵犯隐私权。但如果是涉及两性关系等方面的照片就涉嫌侵犯了隐私权。
1、若仅为一般照片,未侵犯他人隐私且不存在未经他人许可发布的情形,则不构成违法,但若照片涉及隐私,则无论是否发布均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专有权,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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