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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5级超额累计税率,纳税期限:年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和损失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计扣除数。注意:个人工商店...
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许可的,应当提前申请名称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批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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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博深君杜”的说法是错的哦,似乎这兄台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不熟悉哦!事实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绝对不是只能一个人!因为个体户除了“个人经营”这种最常见的形式外,还有一种叫“家庭经营”的形式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姓名,……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登记;也就是说,如果采取个体户采取“家庭经营”的形式那么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可以是多个人但一般情况下的“家庭经营”,大多数都是登记夫妻俩的名字就足够了因为《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说挑几个代表出来就行了
达到标准的,就根据生产或经营情况设置账簿条件,选择相对应的复式账或简易账,还要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建立复式帐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及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计税办法。《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建立、使用、保管账簿和凭证,但依法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者暂缓建帐的个体工商户除外。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帐:(一)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达到10万元以上的;(二)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三)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20200元以上的;(四)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帐的其他情形。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个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一、查账征收的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2、附加税费(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三、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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