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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分配纠纷案例 【案情】 2000年1月,王某因结婚需要在鄱阳县城购买了一套住房,价值13万元。同年5月,王某与刘某(女...
婚前按揭房婚后增值虽共同还贷仍不算共同财产 个人婚前财产及产生的孳息不因结婚而改变所有权的性质。6月2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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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婚前房产,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产权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房产依照法律依据是只属于一方的;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产权证上也写了夫妻两人的名字,那这婚前房产就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来对待,对于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是涉及到了离婚财产分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婚前房产及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是可以进行分配的。对于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等问题,因为情况各有不同,因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知识和实务能力,更好的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先认定是否是你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签订卖房合同是在登记结婚之前的话可以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 2、增值计算:各地的法院实践区别很大,婚后你个人付的按揭部分如果没有特别的财产约定的话也属于夫妻共同支付,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比例可以用婚后的按揭部分除以原房价乘以(现估值-原价)一人一半比较合理;
第一,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第二,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按照投资风险效益的原理,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原夫或妻一方所有。 第三,如果婚前所买房屋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夫妻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份额应该享有补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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