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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在离婚诉讼中由无过错方提出。《》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重婚的;(二)有...
一、对方要存在法定的可以请求物质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二、无过错方因为过错方的行为产生了实质性的物质损害、精神伤害。 《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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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为: 1、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合法夫妻身份是指男女双方经结婚登记已取得结婚证; 2、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是离婚诉讼; 3、夫妻一方因特定的过错而导致离婚在通常情况下,离婚的发生有其复杂的主、客观原因,而且夫妻双方往往都有主、次不等的责任。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一)有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要求: 1.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 2.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是过错一方。 3.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相对无过错方。要求离婚补偿需满足的条件: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2.夫妻必有一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付出了更多的义务。3.该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于离婚之时。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离婚损害赔偿不同于婚内损害赔偿。婚内损害赔偿是指男女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法侵害另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造成另一方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由不法侵害人给予受害人赔偿的法律制度。对于在离婚诉讼时即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诉请的案件,应由受理该离婚诉讼的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或被劳动教养、被监禁等特殊情况下,离婚诉讼及损害赔偿诉讼也会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内容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只有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才能请求上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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