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不服法院的裁定怎么办

2022-07-29
关于当事人不服法院的裁定怎么办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如下: (1)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间为自然日,即上诉期内不扣减计算节假日,但如果上诉期届满的最后一天为节假日的,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格式可以参考起诉状的格式,内容主要包括: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应当在收到缴费通知之日起7日内缴纳上诉费;逾期缴纳的,按撤回上诉处理。如果申请缓交、减交、免交上诉费的,应当按照上述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法的程序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上诉法院不予准许的,应当及时缴纳上诉费,否则将按撤回上诉处理,影响上诉权利。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二审法院可能维持原判决、裁定,也可能直接改判,也可能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就是重新进行一次一审程序,还可以上诉。如果二审没有发回重审的话,那么二审的判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