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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重大的事项是有决议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进行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对外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变更活动的,必须由董...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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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不可以的。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遇有法律或规定的特定情形,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02条第3款明确规定,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章程上有约定的,依照章程约定。 章程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依照股东大会/股东会和董事会分工法理,一般而言,经营性重大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决议同意批准即可,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是银行等金融部门向公司要求申请贷款资料的准备,一般会要求由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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