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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包含四个项目: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
拆迁法规定,拆迁是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房屋的决定,因此需要拆除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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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对拆迁费用的规定是:对含电话、有线电视、空调、水表、电表、家电家私等搬迁涉及的一切搬迁费用进行补偿,拆迁人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人,本村户籍人口每户可享受搬迁补助费;非本村户籍人口,但有祖屋在拆迁区域的被拆迁人每户可享受拆迁补助费;超过规定期限仍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将申请依法强制拆迁,并不给予搬迁补助费和奖励。
拆迁补偿方式规定有: (一)货币补偿,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或者二者结合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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