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临安、建德、桐庐、淳安四个县市属于杭州户籍,意味着有这些县市的户口的居民可以在杭州购买住宅,并不需要在杭州三年内连续交纳二年以上的社保。...
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是符合在杭州购房的条件。不过是否银行会发放贷款,需要咨询银行。可以参看《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3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一)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二)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三)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限购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7年3月2日
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通知》明确,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非杭州户口买房条件《通知》还增设了针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限购措施,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1、外地人购房入户以自愿申请为原则,购房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申请购房入户手续,同时遵守杭州市其他相关规定。 2、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是指非杭州市户籍人员在杭购买住宅(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以下简称住宅),达到一定购房价值和时限,并符合相关规定,经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户籍。 3、本办法先行试点区域:钱江新城区域及杭州经济开发区、滨江区区域。购房时限条件。购房人应书面承诺所购房产在办理户籍入杭之日起3年内不能交易。购房入户人基本条件。购房人应符合杭州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 4、购房入户付款方式实行一次性付款和抵押贷款两种方式。 5、凭下列资料给予购房人购买住宅确认:购房人持有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土地证和所购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人采用抵押贷款购房的,应还清全部贷款并办理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购买商品房以签订合同并以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签订合同后开具不动产专用发票时间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1,3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