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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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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有关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最后,其商标侵权行为也就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工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侵权的处罚主要是:责令立即停止侵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工具,违法营业额5万元以上,可以处五倍以下罚款,无违法营业额或者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商标法》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于涉嫌假冒商标酒的违法行为,如果假冒品牌的酒经检测符合有关标准,应当移交工商部门进行处理,如果假冒品牌的酒经检测不符合有关标准,主要应当由食药监部门进行处理。 《商标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由此可知,商标的管理由工商部门负责。 《食品安全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由此可知,食品由食药监部门负责。 《商标法》的处罚依据如下: 《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 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 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食品安全法》的处罚依据如下: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 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 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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